辱罵兩警案 朱高正判刑又賠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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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立委朱高正被控辱罵及推倒警員,一審判刑5個月,得易科罰金,須賠兩警逾新台幣14萬元,經上訴,高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。

檢警調查,朱高正涉嫌在民國102年7月間深夜,與友人從台北市西門町某紅包場離開時,不滿店家服務態度即掌摑一名女歌手,又在警員盤查時辱罵並推倒警員。

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朱高正,一審法院審理期間,兩名警員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;一審今年2月判朱高正5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另須賠兩名警員各新台幣逾7萬元。

 

 
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